办公室岗位职责
第一条 负责筹建处机关各部门、各参建单位间的综合协调工作。
第二条 负责筹建处公文处理、机要、保密、印章、行政档案管理工作。
第三条 负责筹建处例会的组织、记录、会议纪要的起草、议定事项的督察督办;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的起草;重要活动、大型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。
第四条 负责筹建处党群工作及廉政建设工作。
第五条 负责信息宣传、政务公开的发布工作。办好筹建处网站,搞好对内、对外宣传。
第六条 负责筹建处机关安全、综合治理、信访、应急事件的协调和处值班室管理工作。
第七条 负责人事劳资及机关考勤管理工作;负责筹建处职工岗位培训及技术职称晋升工作。
第八条 负责法律、法规工作。
第九条 负责筹建处低值易耗品、固定资产的采购、维护、调拨及资产管理;负责处办公车辆维护、维修、加油、车辆调拨、驾驶员管理等工作。
第十条 负责机关清洁卫生管理、食堂监督管理工作。
第十一条 负责对外联络、日常公务接待工作。
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|
|
|